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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猇茸-昆明黑恶势力犯罪律师照片展示

杨猇茸律师
  • 所属律所:

    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5308200911903758

  • 联系电话:

    13095326617

  • 联系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茶苑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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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背景 存在意义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3日 来源:昆明黑恶势力犯罪律师
[导读]:  杨猇茸律师,昆明黑恶势力犯罪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

 杨猇茸,昆明黑恶势力犯罪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背景

  核心内容:新的《刑事诉讼法》建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它是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最新体现,顺应了世界法律的发展潮流趋势的法律制度,虽仍需完善和发展,但它对节约大量司法资源,更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由为您介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的背景。


  在此次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以前,德国、我国澳门及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德国的;暂时不予起诉;制度


  上世纪60年代,德国面对犯罪数量大幅增长,犯罪手段和形态日益复杂多样,而司法资源又日显短缺不足以满足整个社会的需求的社会现状,为了解决这种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在刑事诉讼中开始在奉行起诉法定主义的同时兼行起诉便宜主义。


  台湾地区;缓起诉;制度


  ;缓起诉;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只要被告所犯的罪行是除死刑、无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外的其他罪行就可以适用,没有对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具体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或履行特定事项,检察机关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缓起诉;。


  日本的;起诉犹豫;制度


  起诉犹豫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和心理状态,犯罪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犯罪情节和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后的表现后,依法对一些可以不追究其刑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暂时不予提起公诉的制度。但是起诉犹豫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非常狭窄的,检察机关只能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犹豫的决定。


  国内立法现状


  在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我国的不起诉类型达到四种,涉及的范围也愈加广泛,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不起诉制度。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四种类型。其中,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都是针对;犯罪情节轻微;这种情形而设的,都涉及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同之处在于,相对不起诉的结果只有一个也即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的结果可能有两种,即起诉和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只是一个暂时的决定,是需要在后续阶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从而作出终局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扩大了检察院的自由裁量权,而且对于解决现阶段社会犯罪数量骤增,犯罪形态日趋复杂多样,司法资源日显短缺的现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存在意义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核心导语:未成年在心智未能够成熟,受到外界的引诱而进行了犯罪,那么在法律上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这个保护的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那么这个制度的建立能否真正保障未成年人呢其主要的意义,下文为您整理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一失足成千古恨;。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国拟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使未成年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记录制度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在发育过程中,他们的犯罪带有很大的或然性。对他们的犯罪记录封存后,使得他们在人生的成长中,不会因为这样的记录耽误上学、招工,影响前程。


  新刑诉法规定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这一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正式确立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它体现了我国针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也契合世界刑事立法的潮流和改革趋势。


  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惩戒之后为他们提供宽松的环境和继续发展的空间,此次刑诉法确立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是这样带有积极意义的;良法;。


  这一制度的订立也是符合国际公约和与国际接轨的大势所趋。